2014年10月11日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發布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,通報了8批產品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,其中有標示生產企業為“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”的“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”產品。此后,部分新聞媒體以“北京同仁堂美白套裝汞超標 被要求永久停售”為題進行了報道和轉載,引起輿論廣泛關注,給“同仁堂”品牌造成了不良影響。對此,我公司高度重視,認真調查,現聲明如下:
1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其通報中,對標示生產企業為“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”的“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”產品特作了“涉嫌假冒”的備注。經我公司核實,該產品及該公司均系假冒。
2、我公司系統沒有名稱為“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”的子公司。
3、我公司系統沒有名稱為“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”的產品。
4、我公司已對標示生產企業為“北京市同仁堂化妝品有限公司”的“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裝”產品的假冒侵權行為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,請求調查處理。
特此聲明。感謝社會各界、廣大消費者、投資者、網友、媒體對我們的關心。
?中國北京同仁堂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
?2014年10月13日